海南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 決定設立社會建設委員會
海南日報海口1月29日訊 (記者李磊)1月29日上午召開的海南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表決通過了《關于設立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決定》。
據了解,為適應統(tǒng)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需要,加強社會建設,創(chuàng)新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省委決定設立省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承擔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勞動就業(yè)、社會保障、民政事務、群團組織、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立法和監(jiān)督工作,履行省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職責。
依據上述要求,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秘書處起草了《關于設立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決定草案》,由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
海南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屈建民介紹,去年全國兩會期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按照中央的部署,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都要通過召開人民代表大會的形式,由全體代表表決設立相應的社會建設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設立,將極大地保障和促進社會建設的發(fā)展,對改善民生、加強和促進社會管理、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都有重要意義。